在城中村第二阶段综合整治中,由莲华街道办事处牵头,对小诊所、小餐馆、小旅店等18小进行了4次综合清理整顿。下发《告出租户的一封信》,要求其文明经商,规范经营,对不符合经营条件,安全隐患大的商铺坚决给予了取缔,共取缔土锅炉4家、小诊所7家,关闭小作坊9家、小餐馆5家,下发整改通知书50余家。同时制定了《沙沟埂村出租店铺经营管理制度》,明确了“经营不出门、出门就取缔”的管理原则,严格准入标准。